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發現手機不見了.
但看了一下周圍,
發現明明就還是春天,
果不其然,
晚上就找回來了!!
像是詛咒一樣,
手機在我身邊很難待超過一年.
升大二時辦了生平第一支手機T28,
在一年後的夏天,
某個趕著出海的躁熱天氣裡,
被我自以為帥氣的動作不知不覺地放到花蓮市區的馬路上去了.
後來很鐵齒的再辦了一隻同款同色的T28,
一樣在隔年的夏天,
高雄市的鬧區裡,
悄然逃跑.
接任的是A3618,
一年後,
在我剛開始教師實習後的第三天,
神秘地消失在花女的辦公室中......
所以接下來是水藍色T65陪我度過整個實習生活,
但也僅止於此.
入伍前幾天,
我帶著他進入當時高雄市唯一的摩斯漢堡,
再也沒有一起出來過......
披上迷彩服後,
用的是從別人那接收來的T100,
說不定就是因為不是自己花錢買來的,
所以命特別硬,
撐到現在也一年九個月了!!
雖然剛發現他不見時,
心裡馬上盤算要買哪隻手機配哪家門號辦哪種費率,
不過薪水都還沒領到就花下去也不太對,
只好認命的回頭去找.
想也知道找不到,
就算真的找到了恐怕也已經被挫骨揚灰......
幸好有個好心人,
發現他前面那個白毛胖子在掏東掏西不知道要掏什麼東西時,
滑了一塊白色的東西出來,
幫我撿回家照顧,
否則現在他也不會躺在我手邊......
雖然臉上多了三道疤,
屁股也被磨傷到深可見骨,
但功能一樣也沒少.
勇哉! T100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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